MP3: 列王紀下 17

要敬畏耶和華,不可敬畏別的神

 

北國國祚只有210年。南北兩國不同之處,在於南國只有一個大衛王朝,王位一直由大衛的子孫接繼;但北國有十九個王,卻有九個王朝,而且王位往往是篡位而得。

 

在北國有幾個比較顯赫的朝代。耶羅波安朝代只有他和兒子拿答二人,耶羅波安在伯特利和但鑄造了金牛犢,把以色列陷入拜偶像的罪當中。所以,列王記下常常提到是「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另一個顯赫的朝代是暗利朝代,當中包括亞哈及其妻耶洗別,他們將巴力崇拜帶入以色列,期間有先知以利亞的服事。

 

接著的耶戶朝代共四代,包括耶戶、約哈斯、約阿施和耶羅波安二世。這個朝代有神的祝福,因為耶戶行在神的心意裡。這朝代有先知以利沙服事,「將來躲避哈薛之刀的,必被耶戶所殺;躲避耶戶之刀的,必被以利沙所殺。」(王上19:17)耶戶將巴力崇拜從以色列徹夜地消滅,亦把耶洗別除掉;但同時,耶戶卻殺了猶大王亞哈謝,使猶大進入危機當中。耶洗別的女兒、亞哈謝的母親亞他利雅起來殲滅猶大家,但神保守猶大家,讓年幼的約阿施得到保護。

 

往後的以色列王國祚都很短,都是被篡位而改朝換代,歷史不斷重複,直到最後一位以色列王何細亞。當時,亞述勢力堀起。從耶戶的朝代起,以色列已向亞述進貢。來到本章,以色列王何細亞不再給亞述進貢,以色列就被亞述所滅。

 

一、以色列亡國 (v.1-6)

 

「猶大王亞哈斯十二年,以拉的兒子何細亞在撒瑪利亞登基作以色列王九年。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只是不像在他以前的以色列諸王。亞述王撒縵以色上來攻擊何細亞,何細亞就服事他,給他進貢。何細亞背叛,差人去見埃及王梭,不照往年所行的與亞述王進貢。亞述王知道了,就把他鎖禁,囚在監裡。亞述王上來攻擊以色列遍地,上到撒瑪利亞,圍困三年。何細亞第九年亞述王攻取了撒瑪利亞,將以色列人擄到亞述,把他們安置在哈臘與歌散的哈博河邊,並瑪代人的城邑。」(v.1-6)

 

在上一章,「烏西雅的兒子約坦二十年,以拉的兒子何細亞背叛利瑪利的兒子比加,擊殺他,篡了他的位。」(15:30)然而,約坦只作王十六年(參15:33);就是說,何細亞在猶大王亞哈斯四年篡位,但卻在亞哈斯十二年才登基(參v.1)。這是一個政局非常動盪的年代,何細亞篡位之後要用上八年才能鞏固王位,之後也只能作王九年。

 

何細亞作以色列王的九年期間,猶大國有五年是亞哈斯作王,另外四年是亞哈斯的兒子希西家作王。在希西家作王的年代,南北兩國的關係稍為緩和,甚至何細亞准許以色列人一年三次回到耶路撒冷敬拜耶和華(參代下30章)。因此,本章提到何細亞「只是不像在他以前的以色列諸王」是指這事。可惜為時已晚,因為神的審判已臨到以色列。

 

當時整個世界也在動盪之中。第5節提到「亞述王上來攻擊以色列遍地」;其實,歷史說明這亞述王已不是撒縵以色,而是另一個篡了位的繼任人。在這背景下,何細亞起來背叛亞述王。何細亞雖被囚禁,但亞述要用上三年才能攻取撒瑪利亞。亞述是一個殘酷的民族,會把戰敗國的人民和文化切底擄掠和摧毁,以色列亦不能幸免於難。

 

二、給以色列人的歷史教訓 (v.7-23)

 

本段好像是加插在第一段和第三段中間,因為從時序看,第24節應是緊接第6節的。但作者加插本段是要給當時的讀者,即被擄的以色列人知道一個重要的歷史教訓:為何以色列國十支派會被滅呢?

 

「這是因以色列人得罪那領他們出埃及地、脫離埃及王法老手的耶和華─他們的神,去敬畏別神,」(v.7)英文譯本意為:以色列人有這些發生,因為以色列人如此如此。首先,他們「隨從耶和華在他們面前所趕出外邦人的風俗和以色列諸王所立的條規。以色列人暗中行不正的事,違背耶和華─他們的神,在他們所有的城邑,從瞭望樓直到堅固城,建築邱壇;在各高岡上、各青翠樹下立柱像和木偶。」(v.8-10)「柱像」是一個男性的神,而「木偶」是一個女性的神,兩者交配代表繁衍,他們拜這些偶像以祈求土地豐收,卻涉及淫亂的罪。「以色列人暗中行不正的事」(參v.9),他們拜金牛犢為耶和華神,「且事奉偶像,就是耶和華警戒他們不可行的。」(v.12)這就是他們的第一個大罪。

 

他們的第二個大罪是不聽先知的話。「但耶和華藉眾先知、先見勸戒以色列人和猶大人說:當離開你們的惡行,謹守我的誡命律例,遵行我吩咐你們列祖,並藉我僕人眾先知所傳給你們的律法。他們卻不聽從,竟硬著頸項,效法他們列祖,不信服耶和華─他們的神,厭棄他的律例和他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並勸戒他們的話,隨從虛無的神,自己成為虛妄,效法周圍的外邦人,就是耶和華囑咐他們不可效法的。」(v.13-15)「隨從虛無的神,自己成為虛妄」的英文譯本意為:你們跟隨沒有價值的偶像,而且自己也變成沒有價值。我們不要隨從現今世界的風俗,看自己和別人為沒有價值,因為每一個人都是神按著祂的形像所創造的,我們的身心靈、思想和意志都有無限的價值!

 

「離棄耶和華─他們神的一切誡命,為自己鑄了兩個牛犢的像,立了亞舍拉,敬拜天上的萬象,事奉巴力。」(v.16)以色列人把無限的神變為有限,把無限價值的神變為有價值的物件。以色列人甚至「又使他們的兒女經火,用占卜,行法術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動他的怒氣。所以耶和華向以色列人大大發怒,從自己面前趕出他們,只剩下猶大一個支派。」(v.17-18)神大大發怒趕出以色列,因為他們不肯離開自己的罪。

 

三、被擄的以色列人仍不敬畏耶和華 (v.24-41)

 

以色列被滅之後,開始與不同的宗教摻雜。他們在撒瑪利亞,「不敬畏耶和華,所以耶和華叫獅子進入他們中間,咬死了些人。」(參v.25)於是他們「為自己製造神像」來「敬畏耶和華」(參v.28-29),但他們並不認識耶和華神,跟神完全沒有關係。

 

「巴比倫人造疏割‧比訥像;古他人造匿甲像;哈馬人造亞示瑪像;亞瓦人造匿哈和他珥他像;西法瓦音人用火焚燒兒女,獻給西法瓦音的神亞得米勒和亞拿米勒。」(v.28-30)他們亦「用火焚燒兒女」,獻給假神。他們道德下滑、失去人性。「他們懼怕耶和華,也從他們中間立邱壇的祭司,為他們在有邱壇的殿中獻祭。他們又懼怕耶和華,又事奉自己的神,從何邦遷移,就隨何邦的風俗。」(v.32-33)這就是當時撒瑪利亞的光景!一切的美善都從神而來,但當人拜假神,就失去道德、人性,充滿恐懼。

 

耶和華向以色列人大大發怒(參v.18),本章多次提到要「敬畏耶和華」、「不可敬畏別神」,而且「應當永遠謹守遵行」神的「律例、典章、律法、誡命」(參v.37),因為「那用大能和伸出來的膀臂領你們出埃及地的耶和華」(參v.36)。我們事奉神,要紀念神為我們所做的一切。耶穌基督已為我們承擔一切的罪孽和過犯!因著耶穌基督,我們得稱為義,可以與神和好!所以,我們要敬畏耶和華,不可敬畏別的神,不可隨從世界的風俗。【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