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的神在不能的人身上
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四百年,神要拯救他們;他們還未呼求神,神已經揀選摩西,因為祂全知全能。對被擄回歸後的以色列百姓而言,這段出埃及的歷史尤為重要。無論如何法老都會讓以色列人出去,因為出於神;同樣地,無論如何都能歸回,因為也是出於神!
上一章提到荊棘火的異象,我們都是那些卑賤的荊棘,是人所棄絕、卻是神所揀的。這個火就是從天上來的聖靈!又如同使徒行傳中五旬節聖靈降臨,教會就誕生了,這也是荊棘火的異象。時至今天,我們也是荊棘,那火仍然在我們身上! 全能的神一直拖帶著不能的人,正好像祂的火在這些荊棘上,使它們不再一樣。無論怎樣爛的荊棘,神的火都要在我們身上;無論怎樣軟弱和不能,只要願意順服跟隨,對神認真又有心如同大衛,一定蒙神揀選!因為神很想我們每人都成為祂的兒女、祂的祭司。
一、全能的神遇見不能的人 (v.1-13)
摩西一直覺得自己是不能的。在第三章,神已經呼召他,還在荊棘火異象中讓他面見神的使者,告訴他神要拯救百姓出埃及,故此打發他去見法老,好將神的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但摩西卻說自己並不是神要找的人。但神仍然揀選他,並且不論他是甚麼人,都與他同在。全能神的同在才是至關重要!神呼召摩西把百姓帶出來,因為大家都要來事奉耶和華,成為祂的祭司。
來到第四章,摩西又對神說:「就算知道了神的名字,但他們必不信我」(參v.1);又說:「我素日不是能言的人」(參v.10)、「主啊,你願意打發誰,就打發誰去吧」,意思是神打發誰去都可以,只要不是他(參v.13)。神就對摩西發怒,因為他怎樣說都不肯聽。全能神的火要降在不能的人身上,但人卻抗拒祂。回看那些被擄的以色列人,他們有這異象,又有神的應許歸回,但他們敢向波斯王求嗎?
要怎樣才能走出安全區呢?摩西說人不會相信他,神就叫他做三件事。第一,丟了手中的杖變成蛇,拿起又會變回杖(參v.2-4);摩西看見他這個沒能力的人竟然能做這事。其實我們帶著神同在,可以有這個能力;第二,手變成大痳瘋,又能變回原樣(參v.6-7),有醫治的能力;第三,水拿上來倒在乾地上能變成血(參v.9)。神強調祂與摩西同在,他們看見這些神蹟就會相信他。可是摩西又說自己不會講話(參v.10),神說會安排亞倫幫助他(參v.14)。後來看見,神的確使用亞倫幫助摩西(參v.29)。
二、三個提醒生命的插曲 (v.14-20)
摩西被神說服後,願意走出安全區,進入全能神的領域;因為全能神與他同在,他能勝過自己的不信和沒能力。而且再說下去,神都要發怒了,所以摩西勉強答應神。之後又發生了三件事,驟眼看好像插曲,事實上卻是神繼續預備摩西,好讓他能進埃及時面對挑戰。正如荊棘能否繼續接受被火燃點呢?神也知道摩西的問題,所以在這裡繼續幫助他。
第一個插曲,神吩咐亞倫幫助摩西。「耶和華向摩西發怒說:不是有你的哥哥利未人亞倫嗎?我知道他是能言的;現在他出來迎接你,他一見你,心裡就歡喜。你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我也要賜你和他口才,又要指教你們所當行的事。他要替你對百姓說話;你要以他當作口,他要以你當作神。你手裡要拿這杖,好行神蹟。」(v.14-17)神叫摩西要拿著杖,這杖有神的能力和權柄;當摩西拿著杖出去,就成為神與他同在的證據。神對摩西說:「既然你這樣說了,那我給你恩典。我會透過你來向亞倫說話,所以只管覆述我的話,亞倫就能代替你出去說話了。我會興起亞倫,同時也會賜你口才,你只管拿著這根杖去吧,好行神蹟。你有神蹟和大能,因為我與你同在!」這插曲顯示神的恩典夠我們用。祂的恩典是不容摩西拒絕,也讓亞倫成為摩西的幫助,堵塞所有推搪的藉口。
第二個插曲,告訴我們要在順服中等候。「於是,摩西回到他岳父葉忒羅那裡,對他說:求你容我回去見我在埃及的弟兄,看他們還在不在。」(v.18a)摩西與他岳父一起四十年了,所以要得到批准才可以回去埃及,這也是禮貌。「葉忒羅對摩西說:你可以平平安安去吧!」(v.18b)這個批准等同印證,又合乎禮節。
「耶和華在米甸對摩西說:你要回埃及去,因為尋索你命的人都死了。」(v.19)神又再次感動摩西,對他說話;並且得著神的話,知道時候到了,可以回去。「摩西就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叫他們騎上驢,回埃及地去。摩西手裡拿著神的杖。」(v.20)摩西帶著神的能力,與妻兒返回埃及地。我們除了有神的恩典,還要等候;其實在等候中已經在預備摩西。「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回到埃及的時候,要留意將我指示你的一切奇事行在法老面前。但我要使他的心剛硬,他必不容百姓去。你要對法老說:耶和華這樣說:以色列是我的兒子,我的長子。我對你說過:容我的兒子去,好事奉我。你還是不肯容他去。看哪,我要殺你的長子。」(v.21-23)神清楚告知摩西將來在埃及地要經歷的事情,並在路上已經預備他。由此看見,等候當中,我們要有神的話語,神也會啟示我們將要面對的事情。
第三個插曲,「摩西在路上住宿的地方,耶和華遇見他,想要殺他。西坡拉就拿一塊火石,割下他兒子的陽皮,丟在摩西腳前,說:你真是我的血郎了。這樣,耶和華才放了他。西坡拉說:你因割禮就是血郎了。」(v.24-26)耶和華遇見摩西,而「遇見」這字的意思是「撞」,耶和華來找摩西並想殺他,因為他沒有為兒子行割禮。神吩咐亞伯拉罕,要為家中所有男丁行割禮,否則就與他沒份;原來每個被神呼召和使用的人,必須成為神家的份子,一定要有割禮的記號,然而摩西卻從來沒有為兒子行割禮。現在,摩西肩負如此大的使命、啟示和恩典,卻沒有順服神的吩咐。連割禮也不做,還會做其它事嗎?另外,也可以看見神絕不馬虎!神的確能給摩西很多恩典和能力,但同時要求摩西的順服;感恩摩西也學習了他的功課,以致後來神給他的結語是︰「我的僕人摩西不是這樣;他是在我全家盡忠的」(民12:7),無人能及!
摩西在為兒子行割禮的事上沒有順服,幾乎要死,幸好他妻子看得明白,馬上為兒子行割禮,並把陽皮丟在摩西腳下,好阻止神的致命攻擊。因為摩西是傳律法的人,他怎能不守律法呢?所以神要求摩西必須行在律法裡。而那陽皮的血沾在摩西腳上,就表示他有份為兒子行割禮,神看見就退去攻擊,摩西立刻好轉,這也成為他生命中很重要的插曲—被神發射要謹記順服神。藉此提醒我們,若要進入應許被神發射,必須順服神到底!■【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