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神的律法認識賜律法的神
今天經文來到約書的最後一章,而約書是神特別給以色列的;所以這並不是摩西的律法,而是神透過摩西頒布的律法。在第21章1節這樣說:「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這樣」,這典章就是神要摩西寫出來吩咐百姓的。這約書可謂是十誡的延伸部份,所以篇章上也是與十誡連在一起。十誡是十個最重要的原則,而約書就是具體應用的個案細節,讓我們更深明白十誡。
譬如第18章提到摩西岳父葉忒羅來訪,看見摩西由朝到晚負責審判,責任深重,就建議興起官長來分擔摩西的工作。但官長又是如何審判呢?神把十誡連同約書一併給摩西,讓大家都有法可依,官長也懂得根據案例作合適的判斷。另一方面,約書其實是神與人立的婚盟,所以重要的不是條款,而是立約的神如何看待他們?並且透過頒佈律法,祂想怎樣塑造這群體?他們要成為神的子民,這些律法就在塑造他們的民族性格。人不可能因為與神立約,馬上就能成為聖潔國民如此簡單;那個只是身份改變,至於如何真實活出神的聖潔,還是需要透過律例典章不斷教育他們。
百姓生活中爭執不斷,所以最重要不是處理案件,而是讓他們認識這位頒佈律法的神自己。透過律法,我們可以明白祂的心意和性格,才能慢慢形成祭司的國度。其實神對以色列人並沒有理想的奢望,祂願意一直等待他們性格被塑造;當中包括摩西和各層的官長,他們執行律法的過程都在參與神塑造的工作,這是漫長的群體組成過程。在律法裡,處處看見神的性格滲透其中。例如透過無差別對待來保護奴隸,藉此彰顯祂的公義;又例如主人要把井蓋好,免得別人不慎丟落,這是教導人要顧及鄰舍,疏忽不是理由。要尊重別人的生命和財產,甚至寛厚對待曾經傷害你的人,也不要輕看你們當中的孤兒寡婦!這樣的生活細節,讓我們明白甚麼是聖潔。
一、神是聖潔公義並且超越公義 (v.1-9)
最開始就說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不可隨夥佈散謠言;不可與惡人連手妄作見證。不可隨眾行惡;不可在爭訟的事上隨眾偏行,作見證屈枉正直;也不可在爭訟的事上偏護窮人。」(v.1-3)每個人都需要對自己的言行負責任;就算是聽了別人的話,最後是否繼續散佈也是出於自己的決定。而且這事關係別人的生命、財產、誠信,若我們不了解事情就參與並產生負面,自己也不能脫罪。
最精彩是第4-5節,其中提到「若你遇見…」、「若你看見」,這遇見和看見是人不能預設的。「…你仇敵的牛或驢失迷了路,總要牽回來交給他。」(v.4)雖然彼此有仇恨,但也不能因為他的牛走失就暗暗偷笑。「若看見恨你人的驢壓臥在重馱之下,不可走開,務要和驢主一同擡開重馱。」(v.5)這不是私人恩怨的報復,而是透過恩慈的行動來讓仇恨得著醫治。神要使以色列成為關係被重建的群體,拒絕冷漠!神既然能寫出這樣的律法,祂自然對這些事情也是有感覺。我們要化解仇恨就要多禱告,因為這些機遇不是人可以預設的;但當神的機遇來到,我們又是否預備好呢?我們稱這是復修性公義,而不是報復性公義,完全超越個人恩怨。
這裡又特別提到窮人。「不可在窮人爭訟的事上屈枉正直。」(v.6)不能因為對方貧窮就好欺負,也不能因對方是寡婦無援就欺負她。在整個以色列社會中,神的眼目特別看顧這群體,他們反映社會關係的健康程度,是活出神聖潔的衡量點,也是神的恩慈和憐憫。「不可欺壓寄居的;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作過寄居的,知道寄居的心。」(v.9)所以並不是機械式律法,不是停留在想的層面,而是要我們用心體會。這就是頒佈律法的神,祂想透過律法來柔軟我們的心,因為祂看顧人一切!
二、安息日的主,是有憐憫和慈愛的神 (v.10-13)
這段是關於第四誡—安息年。第七年為何要不耕不種呢?因為叫地得歇息(參v.11a);這可說是環保神學很重要的呼聲。原來我們對神賜予的地土有責任,不能一味地剝削使用它。聖經也有提及,因為以色列人不守安息,故此神容許外邦來擄走以色列人,好叫地土安息七十年。他們一直在地上生活,卻沒有尊重過神的心意!不止要保護地土,還要使你民中的窮人有吃的,剩下的野獸也可以吃(參v.11b)。由此可見,神不只要一個民族得救,還要讓地土恢復,甚至地上的野獸也能得吃。神是把萬物交在我們手中,絕非個人救恩這麼簡單,而是一個群體,我們對地土和萬物都有責任!另外,牛、驢在安息日可以歇息,並且婢女的兒子和寄居的都可以舒暢(參v.12)。原來這是神立律法的原因,使大家都舒暢;神的終極心意,就是使大家都歡喜快樂!神已經把一切的好處都給了我們,但我們也要顧及別人的需要和好處。
三、節期敬拜 (v.14-19)
這裡說到神希望百姓能敬拜、節慶和感恩。就是一年三次到神面前開派對,與祂一起歡慶,為地土所出的獻上感恩;這是一種有回饋的關係。第一次守節,說到要吃無酵餅七天,因為出了埃及就該把當地的酵放下,與自己的過去別離。七天的刻苦己心,不再成為別人的奴隸,感恩神把我們拯救出來!
四、神的信實和守約,祂是忌邪和威嚴的神 (v.20-33)
雖然神很親近百姓,但祂原本是不可親近的;這是一種有張力的關係,輕看不得。神與以色列同行,但經文說是派使者在他們面前行,其實那位就是神;只是不想你惹祂生氣時,那位就變成使者。「…你們要在他面前謹慎,聽從他的話,不可惹他,因為他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v.21)透過使者,神與百姓能保持安全距離。「你若實在聽從他的話,照著我一切所說的去行,」(v.22a)神所說的就是十誡和約書;不只是明白祂的律法,更要明白祂的心意。若真的遵行神的話,祂說:「我就向你的仇敵作仇敵,向你的敵作敵人。」(v.22b)剛才已經說過,神的公義是復修性公義,但有些關係是不能復修的,好比迦南地上的民族,神要把他們趕出去(參v.28)。其實只要好好聽從神,神自然會做好祂的事,作你仇敵的仇敵!
這裡說到神要帶領以色列人進入迦南。第23節提到亞摩利人、赦人、比利洗人、迦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第28節又說到神會打發黃蜂在你們前面去,換言之他們不用打仗,神的黃蜂如同今日的無人機一樣擊退仇敵。另外,神很在乎如何把仇敵趕出去。祂說不會在一年之內清理場地讓以色列人進駐,因為恐怕地成為荒涼,野地的獸多起來害你(參v.28)。神真的很保護以色列!我們真的看見良人是如何牽著祂的新婦,在祂的計劃中一起走過曠野,然後把美好的地土賜給他們。「我要定你的境界,從紅海直到非利士海,又從曠野直到大河。」(v.31a)將境界劃在以色列人面前,但我想當時的以色列人應該看不到;除非聽了往來商隊的報告,才有大概印象。
神對以色列有美好心意,不止有約書(聘書),還預備人生舞台給他們發揮自己。然而,一切只有一個條件—「不可和他們並他們的神立約。」(v.32)除了你的新郎以外,不可有別的情人!從約書中看見,神是慈愛又有憐憫的神;是公義又超越公義的神;是享受與百姓回饋關係的神;是守約又忌邪的神。就好像雅歌所說,愛情的嫉恨如陰間之殘忍(參雅8:6)。神對以色列的心意,就是一心一意來建立獨一的關係!■【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