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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天:不可貪心

「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也不可貪圖人的房屋、田地、 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申命記 5:21)

第五天:當孝敬父母

「當照耶和華祢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祢得福,並使祢的日子在耶和華祢神所賜祢的地上得以長久。」(申命記5:16)

第四天:進入安息

「當照耶和華-你上帝所吩咐的守安息日為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上帝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牛、驢、牲畜,並在你城裏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使你的僕婢可以和你一樣安息。」(申命記5:12-14)

第三天:讚美的嘴唇

「不可妄稱耶和華祢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申命記5:11)

第二天:獻上活祭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象,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為我耶和華祢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申命記5: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