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神的話便為有福
王建勝牧師分享:
本篇是整卷詩篇中最長的一篇,共一百七十六節,可分為二十二段,每段八節。今天看第1-16節。
一、走進神的話 (v.1-8)
「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遵守他的法度、一心尋求他的,這人便為有福!」(v.1-2)這兩節都提到「有福」,原文是:「有福了!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有福了!遵守他的法度、一心尋求他的。」這跟詩篇第一篇第2節是一樣的。
我們一般有個觀念:想成功、順利,就去讀箴言;若心裡苦悶,就去讀詩篇。但其實,詩篇的本意是要我們「有福」,第一篇和第一一九篇都如此說。整本聖經有十節提到「有福」,其中九節來自詩篇。所以,我們若想「有福」,就要好好去讀詩篇。
「有福了」的「福」是指「愉快、幸福」。在詩篇裡,詩人告訴我們要看重神的話。第一篇說:「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1:2)而本篇就提到「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遵守他的法度」,「這人便為有福」(參v.1-2)。其實兩者都是一樣的,是從不同的角度反覆表達這個概念。我們要愉悦、幸福,其實很簡單,就是看重神的話。
「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參v.1)的「遵行」是指「行走」。第1節的意思是:完全走在神的律法中,跟著神的話語走,是幸福快樂的!我們每當做決定,要先問這是否神的心意?面對各樣處境,耶穌會怎麼做?這就是「遵行耶和華律法」,行在祂裡面。
但「遵守他的法度」(參v.2)的「遵守」是指「保護、看顧、護衛」祂的話。第1節的「遵行」是行出來,而第2節的「遵守」是護衛,兩者是不一樣的。此外,「遵守」在聖經第一次出現,是神「為千萬人存留慈愛」(參出34:7)中的「存留」。神為每一個人量好屬於我們的慈愛,這一份給這人,那一份給那人。每人都有一份,是神為我們量好、存留的,就是「遵守」的原意。因此,第2節「遵守」的意思是:要把神的話好好地保守、存留,如同神為我們保守慈愛一樣。
「這人不做非義的事,但遵行他的道。」(v.3)這節的「遵行」跟第1節的相同,就是當走在祂的律例典章裡,就「不做非義的事」。
「耶和華啊,你曾將你的訓詞吩咐我們,為要我們殷勤遵守。」(v.4)「殷勤遵守」就是「殷勤存留」。我們一開始學習神的話,會被某一句話感動,就從這句話進入;但當我們信主年日越久,抓著神的話語就越多。「殷勤遵守」就是抓著神每一句話。
「但願我行事堅定,得以遵守你的律例。」(v.5)這節的「遵守」也是「殷勤遵守」的意思。所以,第1-8節的重點是對神的話「殷勤遵守」,走進並看守神的話語。
「我看重你的一切命令,就不至於羞愧。」(v.6)「看重」就好像老鷹盯著獵物,敏銳地看著牠,也跟「遵守」神律例的概念相似,就是盯著不放的意思。
「我學了你公義的判語,就要以正直的心稱謝你。」(v.7)我們看了神的話,盯著看了,我們的靈就要回應,去「稱謝」讚美神。我們的另一個反應,就是看了神話語,認為是對的,便以「正直的心」向神認罪、悔改。
「我必守你的律例;求你總不要丟棄我!」(v.8)這裡的「守」也是「遵守」的意思。
所以,我們要護衛神的話、看重神的話,並走進祂的話語裡。
二、喜悦神的話 (v.9-16)
「少年人用什麼潔淨他的行為呢?是要遵行你的話!」(v.9)我們怎樣能分別為聖呢?就是靠遵行神的話。所以,「我一心尋求了你;求你不要叫我偏離你的命令。」(v.10)前一段提到要走進神的話語裡,這一段講不可「偏離」神的話,而且要喜愛神的話。
「我喜悅你的法度,如同喜悅一切的財物。」(v.14)我們愛神的話,要好像愛錢財的心便對了。這好像褻瀆神的話,但其實是神降低祂的標準,讓我們明白。
「我要在你的律例中自樂;我不忘記你的話。」(v.16)「自樂」是「自得其樂」,也有「被蒙蔽」的意味。意思是在神的話語中自得其樂,忘了別的事情。
張恩年牧師分享:
本篇按希伯來文的字每排成二十二段,是以色列人被擄後所寫成的。成書時,已結合了很多「五經」和神話語的教訓,國家也經過歷練、輝煌和敗亡,並收集了歷史的精華,當中包括:進入神殿的敬拜和獻祭的智慧、儀式上的教訓;或人在神面前傾心吐意、認罪或尋求神保護的時候;或對神的讚美;或從「五經」而來的教導等,累積結晶而成。因此,本篇是一首訓誨詩,是教導性的,把智慧傳給我們。
「遵守神的話」會讓人想起一些宗教「框框」、沒有自由。但以色列人或詩人把信仰結晶後傳給我們的,並非一個宗教。宗教走向僵化,會變成宗教條文,這些我們要避免。但人的墮落和本性,容易把生命的信仰變成條文,最終像法利賽人一樣,但這不是生命。
惟有耶穌所傳遞的才是生命,但人把信仰宗教化。我們並非信一個宗教,而是信一位神、跟隨一位神。神帶領我們、保護我們、明白我們,跟我們互動、建立關係。宗教是一套禮教的框框,人在其中一成不變,感到安全。但神很寬廣、很有自由,有真理、有生命,有恩慈(kindness),會改變、很有彈性。我們要從這角度來讀詩篇。
一、遵行神話語的心態 (v.1-8)
本段講遵行律法的心態或態度。這裡不斷提到「遵行」神的話。「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v.1)在神的道上「完全、遵行」是「有福」的!「遵守」多次出現:「遵守他的法度、一心尋求他的,這人便為有福!」(v.2)「殷勤遵守」(參v.4),「但願我行事堅定,得以遵守你的律例。」(v.5)「我看重你的一切命令」(參v.6)、「我學了你公義的判語」(參v.7)、「我必守你的律例;求你總不要丟棄我!」(v.8)
以色列人反省信仰,才知道遵行神話語的重要,是關乎生死、禍福和貧富。因為他們不遵行神的話,偏行己路,自以為有智慧,就走向了滅亡。所以,「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遵守他的法度、一心尋求他的,這人便為有福!」(v.1-2)
這裡提到,不只是遵行神的話便足夠,更重要的是遵行神說話的心態。「我看重你的一切命令,就不至於羞愧。」(v.6)以色列人反省,過去沒有看重神的話,結果便亡國、羞愧。
「我學了你公義的判語,就要以正直的心稱謝你。」(v.7)以色列人亡國、被外邦人欺凌,歸回後痛定思痛,擁抱神的決定,看見神的真實,知道祂的判語(judgement)、安排是最好的、公義的,要「以正直的心稱謝」神。遵行神話語的心態,並非死守一套條文,而是明白神話語多麼重要,經歷神的美好,這就是生命;而且,要用感謝的心來遵行神的話。
「我必守你的律例;求你總不要丟棄我!」(v.8)其實,有神的律例是恩典。若沒有神的律例,各人憑己意而行,世界就不可想像了!若非神賜下祂的話,我們根本不知道如何靠近神,早已走向滅亡。如今有神的話,我們可以去遵守,讓我們明白當中的生命,持守就得著生命。
二、心中要有神的話 (v.9-16)
我們心中要有神的說話,不但在頭腦、理性上,還要在心中。「少年人用什麼潔淨他的行為呢?是要遵行你的話!我一心尋求了你;求你不要叫我偏離你的命令。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得罪你。」(v.9-11)並且,我要「稱頌」(參v.12)、「傳揚你」(參v.13),「我喜悅你的法度」(v.參14),「我要默想你的訓詞,看重你的道路。」(v.15)「我要在你的律例中自樂;我不忘記你的話。」(v.16)這些都講述:我心中有神的話。神話語是生命,是最好的,我們要傳揚、喜悦、尋求,把祂放在心中。
因此,信耶穌並不是宗教,信耶穌是生命,是從心發出。我們心中有神、心中愛神、心中有祂的屬性,就自然行出來祂的話來,在律法之上,因為我們已把神的「話藏在心裡」、內化在我們裡面,成為生命,讓神的話、神的愛,從我們裡面自然流露出來。■【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