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申命記 18

作完全人

 

Pastor Rabbi Joseph Shulam分享:

 

「申命記」在希臘文的意思是第二次的律法,因為申命記所講的律法跟利未記、民數記、出埃及記都不一樣。正如昨天曾提及,神會按人的需要而改變律法。在申命記中看見一個很特別的預言:「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v.18a)這裡說要「興起一位先知像你」的「你」是指摩西,而摩西最特別的地方就是他與神有面對面、嘴對嘴的個人親密關係(參民12:7),並且是神與人之間的立約者,把西乃之約帶下來給以色列民。而耶穌就是預言中所指的那位先知,祂來自神,與神有面對面、嘴對嘴的個人親密關係,與以色列立新約。

 

耶利米在主前750年曾預言:「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耶31:31)所以,當外邦人領受新約後,就接上以色列這棵橄欖樹成為新枝。以弗所書指出︰「所以你們應當記念:你們從前按肉體是外邦人,是稱為沒受割禮的;這名原是那些憑人手在肉身上稱為受割禮之人所起的。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弗2:11-13)外邦人本來沒有神、沒有指望,並且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然而,這些所欠缺的都透過耶穌基督的寶血,讓我們已經得著一切,不再作外邦人!

 

因此,本章非常重要。神說︰「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v.18b)在約翰福音中,耶穌說︰「因為我沒有憑著自己講,惟有差我來的父已經給我命令,叫我說什麼,講什麼。」(約12:49)耶穌所說的是神的話,這裡說︰「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v.19)這是最早的有關彌賽亞的預這。「若有先知擅敢託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先知就必治死。」(v.20)這是很嚴厲的話。除非真是神的啟示,否則不要亂奉神的名來說;但若神真的向你說話,而你肯定是從神而來的,你就應用信心奉神的名來說,其他人就會相信你。

 

張恩年牧師分享:

 

第18節是有關耶穌基督的預言,第20-22節也提及先知的職事,運用先知的職事時確實要非常小心謹慎,不能隨便奉神的名來說自己的話。這個教導在今天而言很不容易,因為很容易走到極端,就是認為今天已沒有先知,只有耶穌是先知。我們相信神會興起先知,摩西是最大的先知,耶穌更是那一位,他們都是神所差遣的。直至今天,我們仍相信神會使用先知,賜下先知的職事,這也是以弗所書所說的。但是,先知的職份是非常危險的,必須非常嚴肅的對待。

 

在過去十八年來,神給我們教會先知的職事,我們也是很謹慎的使用。今天的先知不是憑自己說話,因為我們有五重職事團隊,而我們特別有使徒的位份,所以我們要一同來尋求,因為我們是一體的。在團隊中,我們保持有先知的職份,但我們也要非常謹慎,不能隨便講,要負責任。

 

這章聖經特別強調我們要成為「完全人」,而要怎樣達成呢?在前章就說過君王的責任。本章第1-8節是講祭司利未人要成為完全人,就要完全的屬於神、擁有神,也被神擁有,他們所吃的、所得的都完全倚靠神;他們不要追求地上的,因為耶和華是他們的分,所以他們所得的完全是屬於神。我們作為今天的信徒,真的應該要有這種態度。我們是神的兒女,我們是完全屬於神的,要作完全人,不要追求耶和華以外的產業!神是利未人的產業不代表他們沒有產業。「除了他賣祖父產業所得的以外,還要得一分祭物與他們同吃。」(v.8)可見利未人也是有產業的,只是他們不追求產業。

 

我們既是屬於神的,我們所吃、所用的都是有規定;譬如祭司所吃的是牛和羊的前腿、脾胃、兩腮,這是屬於他們的,不吃其它。他們不能吃其它的部份嗎?是神已把最好的部份給了他們,而且凡初收的五穀都是屬於他們的。原來我們倚靠神,所得到的就是最好的部份!

 

我們所吃的是從神而來,我們的能力也是從神而來,所以我們不要隨從世俗的惡俗,不要跟隨世界的能力,而是要跟從神。我們透過先知知道和相信神的能力,神講了,先知領受了就要說出來,我們要跟從神的能力,祂會把能力賜給我們,也會帶領我們的方向。■【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