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尼希米記3章

神僕人當作主工

上一章最後講到︰「我回答他們說:天上的神必使我們亨通。我們作他僕人的,要起來建造;你們卻在耶路撒冷無分、無權、無紀念。」(2:20)以色列的仇敵在重建聖城這件事上沒有任何的權力,不被紀念,而神的百姓則有這個權和這個分。各行各業每個屬神的人都是祂的僕人,每個人都有分參與,也應該參與,並且參與之後是被神紀念的。

建聖城有幾個特別之處,第一,資金是政府出的,並且連材料也是政府供應。所以,現在只需要人的擺上。第二,修建城牆需要全力以赴,否則會功虧一簣。若每個城門都修補好了,卻只差一個沒補,也沒有用。所以,一個人無法做到,大家都要一起參與,擺上自己應有的一分。

這章經文記錄了很多名字,可見無論是祭司、利未人,各行各業的人都擺上了,包括商人、銀匠、做香的、行政長官等等。以色列被擄後有三次的歸回和復興,每次具備的條件和因素都不一樣。在第一波,所羅巴伯回來重建聖殿時,需要官長和祭司的恩膏,所以約書亞也在其中,然而工程做到一半就停了,需要先知出來鼓勵眾人。他們需要君王、祭司和先知的恩膏在一起,才能進行聖殿的恢復。第二波由文士以斯拉帶動,是重建律法,有教師的恩膏。到了第三波重建聖城,就需要十二個支派的所有人都擺上。

在大家都擺上之後,各人的參與程度不一樣,這個神也是留意看的。「其次是提哥亞人修造;但是他們的貴冑不用肩(原文是頸項)擔他們主的工作。」(v.5)前後的經文都講某家族帶頭做某項事情,例如︰「巴西亞的兒子耶何耶大與比所玳的兒子米書蘭修造古門,架橫梁,安門扇和閂鎖。」(v.6)古門由兩個家族負責,但第5節則講「提哥亞人」,是一個地方的人一起負責工作,他們的力量是超越一個家族的。然而,有這麼多的人,貴冑就不做事了,做事的和不做事的都記錄了下來。我們做不做事,神都在看。「其次是提哥亞人又修一段,對著那凸出來的大樓,直到俄斐勒的牆。」(v.27)貴冑不做事,並沒有打擊提哥亞人的士氣,他們還又修了一段。雖然有人不做分內事,但我們加倍的擺上,神也看見。

「其次是管理耶路撒冷那一半、哈羅黑的兒子沙龍和他的女兒們修造。」(v.12)這裡特別提及女性,可見重建聖城是不分性別的。絕大部分投入的都是男性,但是女兒們想擺上的話,神也看見,也紀念。

「其次是薩拜的兒子巴錄竭力修造一段,從城牆轉彎,直到大祭司以利亞實的府門。」(v.20)巴錄特別的努力,神也看見了。

「其次是示利米雅的兒子哈拿尼雅和薩拉的第六子哈嫩又修一段。其次是比利迦的兒子米書蘭對著自己的房屋修造。」(v.30)本來在第12節已提及了哈嫩︰「哈嫩和撒挪亞的居民修造谷門,立門,安門扇和閂鎖,又建築城牆一千肘,直到糞廠門。」現在有更清楚的描述,可見擺上的越多,身份位置就更清楚。在這段經文中,他是獲描寫兄弟次序最詳盡的一位。一般來說,工作都是由長子帶頭,而在薩拉家中,哈嫩擺上的特別多,所以強調他是第六子。不知道他的兄長們在做什麼,但他做得特別積極,他做了一段後,又修一段。他不是想做就可以做,也許會招致兄長們的話語傷害。他做得並不容易,但擺上的特別多時,神就看見了。

「其次是哈哥斯的孫子、烏利亞的兒子米利末修造。其次是米示薩別的孫子、比利迦的兒子米書蘭修造。其次是巴拿的兒子撒督修造。其次是提哥亞人」(v.4)「其次是示利米雅的兒子哈拿尼雅和薩拉的第六子哈嫩又修一段。其次是比利迦的兒子米書蘭對著自己的房屋修造。」(v.30)其中「比利迦的兒子米書蘭」出現了兩次,但沒有記載他「又修一段」。在以斯拉歸回時,他已經回來了,到了第十章,他是跟神立約的幾位重要領袖之一。然而,他把女兒嫁給了多比雅的兒子(參6:18),多比雅是亞捫人,在以色列重建聖城時,在旁邊冷言冷語攻擊以色列人(參2:19, 4:3),是以色列的仇敵。米書蘭一方面在重建的工程中特別的擺上,另一方面卻把女兒嫁給了以色列的仇敵,因此他沒有被記載為「又修一段」,沒有被特別的肯定。我們一方面要擺上,另一方面也用日常的行為擺上,不能既擺上,又跟仇敵有很好的關係。

第三章看上去記載了很多的名字,每個名字後面,有些細節寫了,有些又沒寫,可以從中看出神怎樣看重建聖城這件事。處境一樣,但每個人的回應卻不一樣。我們能擺上的就盡力擺上,神就紀念,我們是有分、有權、有紀念的。■【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