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提摩太前書 5

成為生命樹大家庭

 

一、彼此以家人相待 (v.1-2)

 

以弗所教會存在很多問題,特別是假教師的問題。假教師也是領袖,有一些群體會跟隨他和受其影響。正因為教會有如此多問題,所以彼此要以家人相待!我們是生命樹的大家庭,勸少年人就如同自己的兄弟;勸老年人如同父親;勸少年婦女如同姊妹(參v.1-2)。

 

教會裡有各年齡層的人,有時我們不懂如何與長輩相處。長輩可能也會有問題,就把他們當作父母看待,如此關係會變得和諧。這裡特別強調「勸少年婦女如同姊妹;總要清清潔潔的」(參v.2),這是保羅對提摩太的教導,避免情感的互動而陷入網羅裡。

 

二、照顧寡婦要智慧 (v.3-16)

 

寡婦若真有需要,的確要被照顧,但我們該如何看待她們呢?這裡教導我們分四個方向來考量。

 

第一個是子女問題。如寡婦有兒女或有孫子孫女,那麼她的後代應該起來奉養她,這樣孝順父母報答親恩是蒙悅納的(參v.3-4)。所以面對寡婦時,首先要了解她的家庭狀況。

 

第二個是寡婦的生命特質。真寡婦是仰賴神、晝夜不住的祈求禱告;但有些寡婦卻喜歡宴樂,這些並非教會真正要救濟的對象(參v.5-7)。面對弱勢社群,我們可能會先入為主覺得他們很可憐,但其實不一定,所以要看他們的生命。

 

第三個是家人問題。「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v.8)這裡指的是親屬。若親屬中有寡婦,就要去照顧她。

 

第四個是年齡問題。六十歲以上的寡婦才被記在冊上;可能因為六十歲以下仍然具備謀生能力,可以養活自己(參v.9)。她要有好的生命見證,會照顧自己兒女、接待遠人、謙卑、救濟遭難的人,竭力行各樣善事(參v.10)。至於那些年輕的寡婦,若能再婚是好的,不然容易陷入試探中,倒不如再嫁人,可以照顧自己的家庭;否則她們可能去說長道短、好管閒事,甚至隨從撒但(參v.11-15)。

 

「信主的婦女,若家中有寡婦,自己就當救濟他們,不可累著教會,好使教會能救濟那真無倚靠的寡婦。」(v.16)教會要包底照顧寡婦,若有孩子的應報答親恩,有親戚的應先照顧,真沒人照顧的才由教會承擔。寡婦也代表各類的弱勢族群,所以面對弱勢族群時都可以同等考量。

 

三、對待長老要慎重 (v.17-25)

 

長老的問題普遍而言有二:第一個是待遇的問題,第二個是紀律的問題。

 

「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v.17a)很多教會的傳道人也是蠻辛苦的,所以這裡特別強調要恩待他們。這是一個屬靈原則。

 

另一種可能是長老自己有問題遭人投訴。「控告長老的呈子,非有兩三個見證就不要收。」(v.19)若一個人寫黑函投訴,不要理他,否則教會整天都在處理投訴問題;要處理的投訴必須先有兩三個見證人,他們要為自己的見證負責。「犯罪的人,當在眾人面前責備他,叫其餘的人也可以懼怕。」(v.20)這個處理方式和之前不同。第1節說「不可嚴責老年人」,第7節說到寡婦的問題又提到「叫他們無可指責」,但來到長老(領袖)這裡,如有問題要公開責備(參v.20)。因為這是有關教會紀律的問題,所以公開的事應公開處理;而且領袖的影響層面甚廣,所以對他們的要求是更高的,有問題也要公開責備。處理時要慎重,不要偏頗。

 

既然有些長老被卸任,自然要按立新長老接替,所以這裡說明按立問題。「給人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分,要保守自己清潔。」(v.22)按手就代表認同,也表示支持他;所以按立不要急,免得和他在罪上一樣。那麼如何分辨對方是否有問題呢?保羅在這裡說:「有些人的罪是明顯的,如同先到審判案前;有些人的罪是隨後跟了去的。」(參v.24)罪是這樣,善行也是如此(參v.25),所以不用急。根據經驗,的確不要急促,因為很多事情是會顯露出來的!

 

我們是生命樹大家庭,彼此是家人,我們同為一個肢體。弱勢族群要照顧,但我們要有智慧去處理;對於領袖的處理要慎重;如此,我們這個大家庭會不斷發展和興旺。求神與我們同在,祝福每位小組長在牧養裡不斷發旺!■【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