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野教訓總結
一個民族四十年在曠野飄流,如今要結束了,該如何回顧這事?人記得的事情,是否跟神要我們知道的一致?以色列人在曠野飄流了四十二站,其間很多站都發生了很多事。我們記起的可能有米利暗長大痲瘋、可拉叛變、什亭淫亂、巴蘭咒詛以色列等。這些事雖然重要,但神在本章都沒有提及。神在基博羅哈他瓦因為以色列人吃鵪鶉肉,而用災殃擊殺他們,這件事在本章也沒有再提。究竟神要提醒以色列人什麼呢?
一、蒙神拯救,離開偶像,長子歸給神 (v.1-4)
「以色列人按著軍隊,在摩西、亞倫的手下出埃及地所行的路程(或作:站口;下同)記在下面。」(v.1)這裡強調以色列人是「軍隊」。「摩西遵著耶和華的吩咐記載他們所行的路程,其路程乃是這樣。」(v.2)這是神要摩西寫出來的路程,這等於從神的視角去看這四十年、四十二站。
以色列人在曠野飄流是從「逾越節的次日」(參v.3)開始,即蒙神拯救之後開始。當時,他們從埃及地奪了許多財寶,「昂然無懼地」離開埃及,接著便進入曠野,「從蘭塞起行」(參v.5)。埃及法老自詡為太陽神之子,有權力統管全地;而「蘭塞」就是太陽神之子的意思。以色列人從蘭塞離開,就是離開偶像的權勢。「那時,埃及人正葬埋他們的長子」(參v.4)。神再一次提醒,一切頭生的都歸給祂,無論是人或牲畜。
我們也是先被神拯救,耶穌的寶血拯救我們;接著,我們要離開偶像的權勢,把長子、最愛的獻給神。我們可能得救了,不拜偶像,但卻認為長子是屬我們的,這是不正確的。要把長子、把最愛的獻給神,才是一個對的開始。出埃及是一個很大的祝福,但如何入曠野都很重要。
二、人有需要,神有供應,但人要禱告 (v.5-14)
「以色列人從蘭塞起行,安營在疏割。」(v.5)每個地點好像都很重要,但對神來說都只是一個名字而已。我們認為很重要的,神隻字不提。
「從瑪拉起行,來到以琳(以琳有十二股水泉,七十棵棕樹),就在那裡安營。」(v.9)這一段也可以講很多事情。例如,「經過海中到了書珥曠野」(參v.8),法老的戰車馬兵就掉到海裡去,然後,米利暗帶著婦女唱歌。然而這裡直接說「來到以琳」剛好「有十二股水泉」,二百萬人有水喝,這是很大的神蹟!人有需要,神有供應。神是信實的,既然把我們帶到曠野,就負責一切需要。在以琳這一站,神特別強調有「水泉」、「棕樹」。
然後,以色列人一路走,「在那裡,百姓沒有水喝」(參v.14)。以琳有水,但「在利非訂…百姓沒有水喝」(參v.14)。有水喝就拍掌歡呼,沒有水喝就暴躁抱怨。人在每一站都有需要,但為何這站沒有水喝,人就埋怨神?其實,人可以禱告。神有能力在每站每餐都預備充足的食物和水,但祂要教導百姓學習禱告。
以色列人沒有食物,神就賜下嗎哪,一步一步的教。以色列人沒有水喝,就開始吵鬧,摩西不知道怎麼辦,就跟神禱告,擊打磐石,就有水流出來。我們帶著應許,但會有困難,神要人學會禱告,不要再抱怨神。這是曠野中很重要的功課。
三、唯有信心可以結束曠野漂流 (v.15-40)
從利非訂一直往下走,每一站都寫得非常簡單。三十八年就省略過去,直接到第36節,「從以旬迦別起行,安營在尋的曠野,就是加低斯。」(v.36)這裡又多了幾個字:「就是加低斯」。這是十二個探子最初出去窺探迦南地的一站。原來繞了三十八年又回到同一地方,一萬多天裡每天都很重要,但全都省略掉。
這三十八年來,有很多功課要學習。例如,不要論斷、不要自高、不要叛逆,這些都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三十八年後又回到原點,這點就是要有信心。唯有信心可以結束曠野漂流。
接著,「從加低斯起行,安營在何珥山」(參v.37),然後「以色列人出了埃及地後四十年,五月初一日,祭司亞倫遵著耶和華的吩咐上何珥山,就死在那裡。」這就是四十年,代表一個世代的終結。之後,「住在迦南南地的迦南人亞拉得王聽說以色列人來了。」(v.40)這樣,又回到原點。上一次沒有信心,所有人飄流曠野;三十八年後,再來一次,會有信心嗎?每一個世代都要走他們的曠野。
三十八年前,十二個探子中有十個沒有信心,後來神施行審判,這一代以色列人要倒斃在曠野。神沒有與以色列人同在,但以色列仍要攻打迦南人,所以一敗塗地,一直敗退到何珥瑪(參14:45)。如今,「亞拉得王聽說以色列人來了」,即新世代迦南人起來迎戰。今次打勝仗,又到了何珥瑪(參21:3)。過去失敗的地方,繞了一圈,繞了三十八年,再打一次。今次,他們能靠著信心、神的應許打勝仗。
曠野是保護、是供應,曠野有神蹟:有水、有肉、有嗎哪、雲柱火柱、磐石出水。然而,曠野不是終點站。要離開曠野,唯有靠信心。
四、領受應許之地,主動分別為聖 (v.41-56)
第41-49節走最後一站「摩押平原」。曠野是有盡頭、有目的地的。雖然兩個半支派都不想跟,但神都沒有提及,來到本段,直接說進到迦南地。「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過約但河進迦南地的時候,就要從你們面前趕出那裡所有的居民,毀滅他們一切鏨成的石像和他們一切鑄成的偶像,又拆毀他們一切的邱壇。你們要奪那地,住在其中,因我把那地賜給你們為業。」(v.51-53)
「把那地賜給你們為業」是在四百多年前神跟亞伯拉罕說的,祂一定會成就,並且成就在這個世代。然而,以色列人進迦南地,要「趕出那裡所有的居民」,又要「毀滅他們一切…的偶像」,因為這地已被迦南人污穢。所以,神賜這地給以色列人後,要徹底潔淨這地。「你們要奪那地」。這地是神所賜的,但仍要爭戰,並且要把這地分別為聖。
這是最後的提醒:「倘若你們不趕出那地的居民,所容留的居民就必作你們眼中的刺,肋下的荊棘,也必在你們所住的地上擾害你們。而且我素常有意怎樣待他們,也必照樣待你們。」(v.55-56)最初,「以色列人從蘭塞起行」(參v.5),神用大能的膀臂把以色列人帶離埃及。神在第三十三章講得非常清楚,在埃及,「耶和華也敗壞他們的神」(參33:4)。但是來到迦南,神要以色列人除掉一切的偶像。神可以做,但祂要他的百姓親手親自來做。這是一個身量的成長。
四十年有很多事情、很多考驗,但來到最後總結,神只總結幾點:要學會禱告,要有信心,得賞賜後,這地方要分別為聖。其他的都是次要。
我們每天都發生許多事情、有許多心思的爭戰、有許多不明白。然而,歸結到最後,最重要的是:禱告、信心,將神賜的產業分別為聖。■【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