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列王紀上 21

不敬畏神的人,權柄越大越危險

 

亞哈王是很特別的王,聖經用很長的篇幅(超過六章的經文)來描述他,他是非常有代表性的,神要我們認識他,成為我們生命中的提醒和幫助。

 

「這事以後,又有一事。耶斯列人拿伯在耶斯列有一個葡萄園,靠近撒瑪利亞王亞哈的宮。」(v.1)「這事」指上一章所講亞哈放過亞蘭王一事。現在發生另一件事,是關於葡萄園的事。「亞哈對拿伯說:你將你的葡萄園給我作菜園,因為是靠近我的宮;我就把更好的葡萄園換給你,或是你要銀子,我就按著價值給你。」(v.3)開始的時候,亞哈沒有搶葡萄園,願意用銀子買。看起來好像不錯,但事情發展下去,卻要了拿伯的命。

 

「拿伯對亞哈說:我敬畏耶和華,萬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v.3)拿伯敬畏耶和華,因為神說土地不可以永久賣掉,也說「不可挪移你鄰舍的地界」(參申19:14),所以土地不可以買賣。神說︰「挪移鄰舍地界的,必受咒詛!」(參申27:17)

 

在這個時候,問題就出在亞哈的反應上︰「亞哈因耶斯列人拿伯說我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就悶悶不樂地回宮,躺在床上,轉臉向內,也不吃飯。」(v.4)拿伯說自己「敬畏耶和華,萬不敢」賣產業,但亞哈卻聽成是「我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把拿伯敬畏神這個原因刪掉了。亞哈只在意拿伯給不給他,完全不理原因是什麼。他只覺得自己要的得不到,就不開心,跟小孩子要不到東西躺在地上打滾是一樣的,只在乎自己能否得著。

 

「王后耶洗別對亞哈說:你現在是治理以色列國不是?只管起來,心裡暢暢快快地吃飯,我必將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給你。」(v.7)這是非常致命的地方。當信仰與律法有衝突時,或信仰與權柄的意志有衝突時,逼迫就臨到了。對於敬畏神的人來說是如此;對於權柄來說就是相反,就要小心審判臨到。這是一體兩面的,所有人都要小心︰如果是被逼迫的,要小心,要求神賜自己智慧去面對;如果是作權柄的,不要以為自己可以為所欲為,因為上面有神。

 

於是耶洗別寫信給與拿伯同城居住的的眾長老,讓他們辦一個全城的禁食禱告會,陷害拿伯,這裡看見人性的醜陋和卑劣。拿伯因為敬畏神而不敢賣土地,仇敵就在敬畏神的場合裡把亞伯殺了。神對此非常憤怒,他們竟然假借敬畏神的名義把神所愛的僕人殺了。

 

「有兩個匪徒來,坐在拿伯的對面,當著眾民作見證告他說:拿伯謗瀆神和王了!眾人就把他拉到城外,用石頭打死。」(v.13)拿伯被石頭打死了。在列王紀下第九章記載,是拿伯與眾子都被殺了(參王下9:26)。父親死了,兒子繼承產業,現在連兒子都殺了,沒有人繼承產業,土地就歸國家管理。於是亞哈王得到了葡萄園。

 

「於是打發人去見耶洗別,說:拿伯被石頭打死了。」(v.14)信是用王的名義和用王的印印上給眾長老的,按理大家會覺得是王的意思,但實際上知道是耶洗別的意思,可見耶洗別的權力滲透全國。眾長老最後決定聽從耶洗別,他們也要面對審判。耶洗別會受審判,匪徒作假見證也會受審判,而眾長老也一樣會受審判。每個人面對信仰與律法的衝突時,都是一齊面對的,每個人都要交賬。

 

耶洗別辦妥了這件事。「亞哈聽見拿伯死了,就起來,下去要得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v.16)亞哈不管他為什麼得不著這個葡萄園;現在又得著了,也不管是什麼原因,就很開心地去了。他只在乎要葡萄園,不在乎過程。這是他的問題。

 

以利亞出來去找亞哈。「你要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殺了人,又得他的產業嗎?又要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狗在何處舔拿伯的血,也必在何處舔你的血。」(v.19)看起來是匪徒誹謗拿伯,是城中的眾長老做這件事,但蓋的印是王的印,所以在神來看,是以色列王亞哈殺了人。然後先知宣告審判︰「狗在何處舔拿伯的血,也必在何處舔你的血。」他把人害死在這裡,他也要在這裡被審判。在原文是︰「必在何處舔你的血和你。」亞哈死後,屍體沒有立刻處理,所以狗可以舔他的血和他的肉。這是對他的審判。

 

「亞哈對以利亞說:我仇敵啊,你找到我嗎?他回答說:我找到你了;因為你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v.20)亞哈沒有自己的看法,沒有跟隨神,沒有拿起權柄,出賣自己的信仰、名字和印,神要滅這樣的人。

 

「耶和華說:我必使災禍臨到你,將你除盡。凡屬你的男丁,無論困住的、自由的,都從以色列中剪除。」(v.21)他滅了拿伯的全家,神就滅他的全家。

 

「我必使你的家像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的家,又像亞希雅的兒子巴沙的家;因為你惹我發怒,又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v.22)這三個家的結局都是一樣,但意思不一樣。神滅耶羅波安的家是因為他鑄造金牛犢;神滅巴沙的家是因為他承繼了耶羅波安設立的金牛犢,並滅了耶羅波安的全家;而亞哈在前面兩個基礎上,罪加一等,前兩者拜金牛犢,是假的信仰,名義上還是拜耶和華,但現在亞哈王是拜巴力的,王后耶洗別供奉亞舍拉,他又放過亞蘭王,惹神發怒。身為權柄,他要面對的不僅是自己的問題,甚至要面對上一代和上上一代的問題。當神要算賬時,每一件罪都要計算,連上一代和上上代的罪都要計算。我們每個人都要向神交賬,要求神給我們恩典處理上一代的問題。

 

「亞哈聽見這話,就撕裂衣服,禁食,身穿麻布,睡臥也穿著麻布,並且緩緩而行。」(v.27)亞哈在神面前極其自卑,睡臥也穿著麻布,在宮中緩緩而行。他不怕別人知道,有懊悔之心。

 

神看見他在神面前自卑,於是「耶和華的話臨到提斯比人以利亞說:亞哈在我面前這樣自卑,你看見了嗎?因他在我面前自卑,他還在世的時候,我不降這禍;到他兒子的時候,我必降這禍與他的家。」(v.28-29)

 

亞哈真的把敬畏神的拿伯殺了,但神沒有在他活著的時候報應他。我們真的要在神面前自卑,悔改是有用的,但懊悔之後真的要改。他願意公開認錯,穿著麻衣在宮廷裡走,神就不在他活著的時候降禍。然而,其他的罪狀沒有了結,神追究到底,沒有放過他。

 

我們在不同位置上都是權柄,都要面對這個問題。當信仰跟習俗或甚至地上的法律衝突時,就要面對抉擇。我們只要願意自卑,真的悔改,神願意靠近我們,幫助我們。神要得著我們,我們悔改是有用的。【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