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申命記19章

神的Kindness

前言:

這章繼續講怎樣把神所頒佈的十誡,應用在迦南地的生活裡面。逃城的設立,涉及了「不可殺人」這一誡命的應用;第14節講不可挪移地界,是在講「不可貪戀人的房屋」這一誡命的應用;第15至21節,是在講「不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這一誡命的應用。在應用的過程中,處理實際的情境時,背後也看見了神的kindness(恩慈)。


一、 為人設立逃城 (v.1-13) 

神已經想過,以色列民在分地之後,要設立逃城。以色列民要清楚知道,他們不是地主,整個迦南地是神賜給他們的,他們只是地業的管理人,神才是真正的主人。以色列人要好好管理這地,因為最後要向神交賬。他們要設立三座逃城︰「要將耶和華─你神使你承受為業的地分為三段;又要預備道路,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裡去。」(v.3)經文清楚講到三個地段,使出了事的人有城可逃,不至於太遠。神很有kindness,不但預備逃城,還預備道路,讓人可以逃到那裡去,免得被人私下就地處決。當一個人被殺,整個家族的人都會去追殺凶手,甚至在血氣之爭中,會傷及無辜的家人,還沒有判決之前,已是仇殺不絕。凶手是否無辜,其實有待定奪,但最低限度有地方可以抵壘。在逃城裡,有利未人,殺人的人可以向長老解釋事發的經過,在初步聆訊後,他可以進城去,再等受害人的家屬來到陳明經過。然後,利未人的長老就細查,再作出判斷。神的kindness就是不要流無辜人的血。

第4節開始,列舉了一些案情,例如兩人彼此無仇,在樹林裡伐木,斧頭飛脫誤殺旁人。在此情況下,殺人的人可以表明自己的清白和無辜,向親人交代事情的經過,也可以向逃城奔跑,因為血仇就在背後。人有錯失,但神給人空間,讓人可以往逃城去逃命。

以色列人首先在約旦河東得地,有流便、迦得、瑪拿西這兩個半支派居住,這裡設立了三座逃城。過了約旦河之後,他們得到加利利、猶大山地、以法蓮山地這些地方,神吩咐他們在約旦河西再添三座城,例如希伯崙城、示劍城都是逃城。神吩咐他們的口吻很特別︰「你若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的這一切誡命,愛耶和華─你的神,常常遵行他的道,就要在這三座城之外,再添三座城,」(v.9)在約旦河東設立三座城,是出於順服,而在約旦河西再添三座城,則是要出於愛神。當以色列人明白神的心意,出於愛再添三座城,神的心意就更滿足。我們不要單單機械式地順服神,神更願意看見我們出於愛來順服祂。神設立律法,不是來轄制我們,而是要建立我們。我們越接近神,越明白祂的心意,就越願意自願地來遵行祂的旨意。

「若有人恨他的鄰舍,埋伏著起來擊殺他,以致於死,便逃到這些城的一座城,本城的長老就要打發人去,從那裡帶出他來,交在報血仇的手中,將他治死。」(v.11–12)若是謀殺,凶手要為自己的罪行負責,事件才能平息。逃城不是沒有公義的地方,反而是執行公義的城。逃城可以暫時棲身,但殺人的人要準備面對公義的審判。在奔向逃城的路上,殺人的人和追殺他的人已有很多的時間和空間反省整個問題。神的心意是,百姓不要在祂所賜的地業上不停地流無辜人的血,逃城是用來禁止再流無辜人的血。

在我們的人生中,我們有沒有流無辜人的血呢?我們有沒有顧惜的事而未處理呢?我們若不面對,這些罪就會不斷地流傳下去。神設立逃城,不是要人懼怕,而是要人明白祂的kindness。


二、 不可挪移界線 (v.14) 

「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承受為業之地,不可挪移你鄰舍的地界,那是先人所定的。」(v.14)這節講不可貪戀別人的房屋和土地。以色列民所得的地,全部是透過抽籤而來的,是神所分配的,所以他們要尊重地界。這些界線很重要,輕易挪移地界,會製造心理的仇恨,繼而引致糾紛和流血。我們有沒有因顧及自己的感受和情感,而衝撞了別人的界線呢?我們不要越界,要給人kindness。


三、 不可作假見證 (v.15-21) 

「人無論犯什麼罪,作什麼惡,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定案。」(v.15)這段經文講到不可作假見證諂害人。我們不要輕信一個人的看法,即使自覺是受害人,從自己的觀點和角度講一件事,也要有第三者作證。第三者中,兩三個人要說法一致,案件才成立。我們不能聽了別人說的話就輕信,因為謠傳是關乎別人的聲譽。我們若輕信,就是對當事人不公平,若再傳,就更是不尊重對方。

第16到21節講到對質,「這兩個爭訟的人就要站在耶和華面前,和當時的祭司,並審判官面前,審判官要細細地查究,若見證人果然是作假見證的,以假見證陷害弟兄,你們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v.17–19)兩名涉事人要面對面,各自陳詞,若有人作假見證,蓄意陷害人,審判官就要細細地查究,並且要找第二﹑三個見證人,才能定案。若是有人蓄意陷害弟兄,就要把這惡從百姓間除掉。這也是kindness,不讓人被無辜地抹黑。

「你眼不可顧惜,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v.21)這節經文要從神的kindness的角度來重新闡釋。有的人被打掉一顆牙,他在仇恨中,會打掉對方整排牙來報復,被傷了一隻眼睛,會打傷對方兩隻眼睛。這節經文是在講公平,不要在過份的怒氣中,作出超越界線的反應。以命償命也是重要的,不可以殺了人之後,賠錢了事,這是不公平的。神要人謹慎而適切地執行公平,以至不會流無辜人的血,製造更多的仇恨,這樣就可以使惡在應許地中停止。


總結:

神要求我們認真﹑公平﹑誠實,在這一切的背後,要有神的kindness。Kindness不是顧惜,而是真實地顧及人的需要,顧及真相,而不作魯莽的行動。求主祝福我們的牧養,讓每個人在逃城裡成長,是被愛的,但同時不容許不義的事情發生。■【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