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 撒母耳記上 1

撒母耳的出生

 

撒母耳記上下與列王記上下在古卷中分為四個部份︰列王記一二三四,所以撒母耳記可看作是列王記一二,而列王記上下則是列王記三四。撒母耳記上主要記載第一個王掃羅,撒母耳記下則記載大衛,而列王記上下就是記載以色列其他的王朝,直至亡國。

 

撒母耳記的成書過程很漫長,最原始的史料始於何時、如何最後成書,是聖經批判學要研究的,我們雖然在這裡不作聖經批判,但也要了解其中的背景,以及聖靈想透過作者要表達什麼。撒母耳記應該是成書於以色列亡國之後,讓被擄的以色民從中得著教訓。

 

整卷書第一至三章是講撒母耳的興起,他是很重要的人物,以色列在士師記年代沒有王,耶和華是他們的王,但他們不以耶和華為王,偏行己路,任意而行。在這個黑暗的年代,神興起撒母耳,他將會膏立以色列第一個王。

 

一、被激動的哈拿 (v.1-8)

 

第1節介紹以法蓮人以利加拿,「他有兩個妻:一名哈拿,一名毘尼拿。毘尼拿有兒女,哈拿沒有兒女。這人每年從本城上到示羅,敬拜祭祀萬軍之耶和華;」(v.2-3a)他是敬虔的人,但當時祭司以利有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他們都是有問題的。

 

以利加拿將祭物分給兩個妻子和兒女,他愛哈拿,所以給她雙份,然而她沒有兒女。另一個妻子毘尼拿有兒女,但得到不丈夫的愛。一家人每年都去示羅到神的面前獻祭。「給哈拿的卻是雙分,因為他愛哈拿。無奈耶和華不使哈拿生育。毘尼拿見耶和華不使哈拿生育,就作他的對頭,大大激動他,要使他生氣。」(v.5-6)毘尼拿見到耶和華不使哈拿生育,她自己卻有兒女,就覺得雖然丈夫不愛自己,但自己是神所愛的,但哈拿雖有丈夫的愛,卻沒有神愛,於是大大地激動哈拿,每年都是這樣。

 

「每年上到耶和華殿的時候,以利加拿都以雙分給哈拿;毘尼拿仍是激動他,以致他哭泣不吃飯。」(v.7)「激動 (trouble)」,意思是使她傷心、激動、生氣。哈拿不斷地被激動,來到神的面前本應是歡慶吃飯、與神連結的,但她吃不下,不斷地哭泣。

 

二、哈拿的信心 (v.9-18)

 

哈拿雖然被激動,但沒有因此失去信心。雖然神不使她生育,她的對頭不斷地攻擊她,但她仍然每年都去朝見神,大有信心。她在神面前許願禱告。「哈拿心裡愁苦,就痛痛哭泣,祈禱耶和華,許願說:萬軍之耶和華啊,你若垂顧婢女的苦情,眷念不忘婢女,賜我一個兒子,我必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不用剃頭刀剃他的頭。哈拿在耶和華面前不住地祈禱,」(v.10-12a)這裡「祈禱」的原文是「判斷 (judge)」,意思是她在神面前跟神講理,講她的心情,問神為什麼。她仍然對神表示信心,向神訴苦,求神來判斷。「不住地祈禱」中「不住地」指越來越多,她不斷地把思想和心情向神傾訴。

 

以利以為她喝醉了,「哈拿回答說:主啊,不是這樣。我是心裡愁苦的婦人,清酒濃酒都沒有喝,但在耶和華面前傾心吐意。」(v.15)「傾心吐意 (pour out my soul)」,指她把靈裡深處的苦情向神傾倒出來,不斷地向神傾訴。然而,她沒有苦毒,因為她向神許願,會將兒子獻上給神為拿細耳人。她是信心的婦人,每年都朝見神,即使每年都被對頭大大激動。

 

「以利說:你可以平平安安地回去。願以色列的神允准你向他所求的!哈拿說:願婢女在你眼前蒙恩。於是婦人走去吃飯,面上再不帶愁容了。」(v.17-18)她得到祭司的一句話,即使以利是懵懵懂懂的,以為她喝醉了,她就馬上去吃飯,再不帶愁容了。她抓住了神給她的rhema (話語),祭司代表神向她講了話,她就相信祭司口中所出的話,愁容一掃而空。這就是她的信心,但願我們聽到神講的話,也一樣心有平安,神看見了我們的禱告,允准我們向祂所求的。

 

三、蒙眷顧的哈拿 (v.19-28)

 

撒母耳的母親哈拿面帶愁容,但仍帶著信心上示羅去,向神傾心吐意,因為神是她的答案。她憑信心領受神的應許,就蒙神眷顧。「次日清早,他們起來,在耶和華面前敬拜,就回拉瑪。到了家裡,以利加拿和妻哈拿同房,耶和華顧念哈拿,

哈拿就懷孕。日期滿足,生了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撒母耳,說:這是我從耶和華那裡求來的。」(v.19-20)「顧念」就是「mark (標記)」的意思,神把哈拿分別出來,記念她,使她懷孕生子。撒母耳的出生是神作了記號的,是祂記念而賜的。

 

在以色列亡國後,被擄的國民要記得,是神使用撒母耳,膏立掃羅,使以色列有了自己的國家,現在他們雖然在悲慘的處境中,被外邦人激動,被外邦人恥笑,但要像哈拿那樣,去神的殿中向神祈求,神必定眷顧他們,聽他們的禱告。我們在困苦之中,面對不信的人的質疑和責備,要拒絕他們的冷嘲熱諷,仍然去投靠神,神必定會顯我們為義,神在我們身上作了記號,把我們分別出來。

 

「哈拿卻沒有上去,對丈夫說:等孩子斷了奶,我便帶他上去朝見耶和華,使他永遠住在那裡。」(v.22)哈拿把撒母耳永遠奉獻給神。「我祈求為要得這孩子;耶和華已將我所求的賜給我了。所以,我將這孩子歸與耶和華,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於是在那裡敬拜耶和華。」(v.27-28)這是對被擄的以色列民講的,雖然現在神使他們亡國,但他們不要失去信心,可以向神傾吐苦情,神會眷顧他們,有一天讓他們歸回。這給他們帶來盼望,而當有一天他們真的歸回了,就不要再犯罪離棄神,而是要終身歸與耶和華。

 

我們在困局中不要失去信心,要帶著信心來朝見神,向神禱告,神必定在天上看顧我們,應充我們所求的。當神成就的時候,我們要到神面前來還願。■【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