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5/8主崇,張牧師對「先順服後領受」這核心價值有以下的詮釋:
「很多人,甚至是牧者,都對這核心價值理解錯誤,以為當權柄就可以作一切決定,在下面的人只要先順服就可以。不是的,聖經以弗所書5:21-22、25說:『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說明是在雙向關係上,建基於愛,才談彼此順服。
假設有位小組員說領受要跟某人談戀愛,但因為她的生命未夠成熟,曾在感情上經歷多番挫折,小組長因怕她太快跟別人投入新的感情關係,會再受傷害,所以不同意她的領受。在這情況下,小組員未必明白小組長的心意,她可以學習先順服後領受。小組長則不能說因為這是核心值,強迫組員順服。『先順服後領受』是由下對上。假如小組長已向小組員陳明利害,以愛心相勸,組員都不聽,堅持自己的領受,組長就成全她。
權柄對於跟隨者, 不但要『先成全後領受』, 還要『先承擔後領受』。即使組員因不聽從而讓自己生命受虧損,組長也不要責備,而是擁抱,跟組員一起面對,為她/他出頭。組長這樣做就是承擔組員、以愛牧養、作榜樣,讓組員在小組裡,真正得蒙組長遮蓋。」■